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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365365备用网址大全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
2017-05-23     (点击: )

源国土资字〔2017〕27号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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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 

各国土资源管理所,开发区局,局属各单位:  

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、省国土厅、市国土局《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,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。根据有关要求,县局决定,自2017年6月1日至9月30日,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 

一、成立防治机构,加强组织领导  

(一)成立领导小组  

县局成立由桑培林局长任组长,局党委委员、主任科员宋成葆同志任副组长,各国土资源所、开发区局、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;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设在矿管办。同时,各国土资源所、开发区局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,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监控,明确分工,细化责任,切实做到组织到位、责任到位。  

(二)成立应急救援队伍  

成立由桑培林局长任指挥长,局党委委员、主任科员宋成葆同志任副指挥长,各国土资源所、开发区局、县局相关科室等业务人员组成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,具体负责地质灾害灾情、险情的应急工作。  

二、严格防治制度,提升防治水平  

(一)落实值班制度。一是合理调配值班人员,优先选调熟悉地质灾害防治业务、综合素质高、协调能力强的同志充实汛期24小时值班队伍。二是加强值班保障,值班室要配齐电话、传真等办公设备。三是严格值班程序,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、交接记录(值班时间为当日17时至次日8时30分,每班次提前10分钟交接,待值班员在日志上签字及递交钥匙后本班值班员方可离开,次日8时30分至17时由矿管办人员值班)。遇有通知、传真、紧急电话等重要事项,要立即报告带班领导,经带班领导指示后,按要求进行处理。值班人员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(重要岗位人员必须保持汛期24小时通讯畅通)。四是强化灾情调度,遇有极端天气,局值班室要及时主动了解地灾防治情况,加强与镇(办)、隐患点监测人的联系,随时掌握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情况。  

(二)落实领导带班制度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期间,带班领导要对值班情况进行监督、检查,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防治的动态情况,督促值班人员按规定报送有关信息,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。  

(三)落实严格灾情、险情速报制度。要严格落实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》(淄国土资发〔2012〕78号),严格速报要求,发生小型地质灾害的,应在1小时内同步上报市局和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;如发生中型以上地质灾害灾情、险情时,各国土资源所、开发区局,监测人在同步上报县局的同时可越级上报市局。越级速报灾情险情时,要简明说明灾情险情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类型、规模、人员伤亡情况和现场救援组织等概况,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好续报工作,县局在跟踪调度地质灾害救援情况的同时,重点了解灾情、险情的现场救援情况以及规模、成因、发展趋势和救援措施。  

(四)落实严格巡查排查制度。按照“汛前排查、汛中检查、汛后复查”的原则,各国土资源所、开发区局要加大汛期动态监控力度,尤其是遇有极端天气,要增大检查、监测频率,重要隐患点负责人、监测人要严格执行24小时巡查监控的要求。  

(五)抓好严格应急演练制度。各国土资源所、开发区局对每个灾患点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演练计划,并汇集成册于6月15日前上报县局。一是要按照“预警到镇、预案到村、责任到人”的要求,组织技术力量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及避让场所、避险路线的安全评估。二是要做好相关人员汛期培训工作,特别要突出做好镇(办)干部及村委等重要岗位人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培训。三是按照“十有县”、“五到位”的要求,进一步完善群策群防网络。四是各应急分队要始终保持24小时应急状态,确保一旦发生灾情、险情,能够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应急调查和应急处置。  

(六)严格地质灾害评估制度。各国土资源所、开发区局要按照《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条例》要求,抓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。尤其要防范因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,加大对责任主体的监管督导力度,对新发现的隐患点,要划定危险区,设置警示标志,制定应急预案,制定并下发“两卡”。严禁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进行爆破、削坡、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。  

(七)严格信息发布及防治宣传制度。6月至9月是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,各国土资源所、开发区局要加强监测预警工作,严格灾情、险情会商发布制度。同时利用广播、电视、微信、QQ等媒介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,普及地灾防治相关知识,为防灾减灾营造良好氛围。  

三、严肃工作纪律,加强督导力度  

为确保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,县局将对各国土资源所、开发区局汛期防治工作进行定期、不定期的检查。各国土资源所、开发区局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,加强对辖区内村、组等监测单位、监测人员的监督指导。对在防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,将予以通报表彰;对工作不力、玩忽职守、违反值班纪律的,将予以通报批评;对迟报、漏报、瞒报灾情、险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,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  

附件:  

1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 

2、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救援队  

2017年5月22日  

 

附件1

 

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

组长:桑培林  

副组长:宋成葆  

成员:王军、李虎、娄和敏、王钧峰、王仕刚、王克臣、翟玉霞、张振虎、袁恒亮、赵圣志、齐忠山、高和圣、孙永祥、李庆峰  

王军兼任地质灾害办公室主任,王中华任联络员(联系电话:3222870)  

 

附件2

 

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救援队

指挥长:桑培林副指挥长:宋成葆  

应急救援分队(10人)

队长:王军  

副队长:谢孔胜  

成员:王中华、丁吉强、刘成生、刘书村、刘永明、谢明、崔城、秦元玉。 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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