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将市局《关于举办庆祝第27个“全国土地日”书画摄影展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。请按通知要求组织本单位职工积极创作,并于5月19日前将书画作品报送局办公室,摄影作品及报送表发送至局办公室邮箱。届时县局将举办书画摄影展,并选送优秀作品,参加市局展览。报送展览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。
2017年3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