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》、国家测绘局《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、《山东省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规定》。
2、办理条件:
(一)申请人应当是在我国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组织;
(二)有明确、合法的使用目的;
(三)申请的基础测绘成果范围、种类、精度与使用目的相一致;
(四)符合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及政策。
3、申请资料与标准:
(一)《山东省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》(需经有关部门审核);
(二)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;
(三)使用测绘成果的工程、项目的合同书、协议、相关批准文件等材料。
申请人首次申请还应提交:
(一)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代码及复印件;
(二)相应的保密管理制度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;
(三)《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》。
4、工作时限:
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