组织拟定全县国土综合开发整治的政策措施;编制全县国土规划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、地质环境规划、测绘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规划;负责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;指导和审核乡镇基本农田保护规划、土地复垦规划、土地治理规划、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划等专项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;参与报省、市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。